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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具体办法和规定,依法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
2、负责监督实施全市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的核发。
4、负责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组织实施全市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实施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GSP认证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县级以上有床位的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抽验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工作。
8、负责药品广告,对辖区内广告主发布药品广告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移交。
9、指导全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
10、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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