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2023868

 

组织机构

办公室

 

法制科

 
食品安全科  

药品流通监管科

 

医疗器械科

 

人事教育科

 

财务科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科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稽查大队

 
 
辉县市 卫辉市 新乡县
获嘉县 原阳县 延津县
封丘县 长垣县  
卫滨区 红旗区 牧野区
凤泉区 开发区  

 

您的位置:机构职能>医疗器械科  
   

医疗器械科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

2.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 复核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

4.依法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针对性抽样工作;

6.负责本辖区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对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

8.负责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