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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
2.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
复核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
4.依法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针对性抽样工作;
6.负责本辖区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对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
8.负责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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