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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成员单位协调会。
10月11日,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十六家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特邀的市财政局、市整顿办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倣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守家主持。
会上,余倣文副主任宣读了新乡市人民政府8月30日下发的新政文〔2004〕118号《关于成立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一起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并分别就下步如何开展工作,搞好分工协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余倣文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食品安全由市政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是市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协调机构,在座的各成员单位是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是那一个部门的事,承担的是政府的职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协调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定期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药品联合“打假”行动,协调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定期听取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导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已明确指出了下一步要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并出台有关法规。国家、省、市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是根据现在各部门的职责而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三是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在座的各成员单位,都是监管执法部门,要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要解决好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绝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置,各县(市)区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正在陆续成立,全市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黄守家副主任代表各成员单位向市政府表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一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抓紧充实人员,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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