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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至12月1日,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四督导组对新乡市农村食品和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新乡市农村食品和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守家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全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根据抽签结果,分三组对辉县市种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食品超市、乡村商店、批发市场、饭店、学校食堂等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30余个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逐项询问落实,认真绘制检查表格。还对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辉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安排部署农村及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总结、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宣传方案等资料进行了逐一核对。又先后召开了18个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和16个监管部门的座谈会,根据座谈提纲,广泛听取了企业代表及各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全市农村及城乡儿童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对新乡市农村及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反馈。
督查组对新乡市的农村和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概括为四句话: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对辉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和被抽查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制度、有宣传、有措施、有落实,表示满意。指出了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对下步全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二是要继续发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常抓不懈,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市政府副市长赵海燕在讲话中表示,感谢督导组对我市工作的肯定,要认识到肯定是一种支持和鼓励;感谢督导组明确指出了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要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认真学习省督导组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农村和城乡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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